网店商家出售二手洗碗机被判“三倍补偿”
发布日期: 2024-12-20 05:24:51 来源: 行业新闻
民主与法制网讯(记者陈镇国 □刘清华 通讯员翁昕)徐某网购了一台品牌洗碗机,装置后才发现洗碗机是一台有装置及修理记载的“二手货”,申述要求卖家10倍补偿。近来,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同相关案子。
2023年12月9日,徐某花费2648元在某网站店肆买了一台品牌洗碗机。在购买前,客服许诺所售产品均为全新正品,未拆封发货,且供给假一赔十的保证以及上门装置装备服务。但是,洗碗机装置好后,徐某发现洗碗机不能进水、外观生锈。2024年1月,徐某向品牌售后请求判定,《判定单》载明案涉洗碗机在2021年3月产生过一次出售、装置和换货记载。
法院审理经以为,商家客服许诺了“假一赔十”,主要是针对冒充产品的惩罚性补偿许诺,而非针对产品是否为全新正品的许诺。尽管,案涉洗碗机在2021年有过出售、装置并退货的记载,但案涉洗碗机确系某品牌产品,不属于“假”产品领域,即某诚公司不存在“售假”行为。因而,法院没有支撑徐某有关“假一赔十”的诉讼请求。但是,某诚公司将2021年已出售装置并退货的产品出售给徐某,向徐某许诺是全新产品且未拆封发货,其行为对徐某构成诈骗,故法院判定某诚公司向徐某交还货款2648元,并依照产品价款的三倍合计7944元补偿徐某丢失。
法官提示:渠道商家从事经营活动时,应当遵从诚信遵法准则,防止虚伪宣扬、以次充好等不良买卖行为,营建健康、通明的网络买卖环境。假如经营者作出不实陈说,侵害了顾客的合法权益,构成诈骗影响商誉的一起,还将承当惩罚性补偿相应的职责。一起提示顾客,在网购时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,要具体核实产品质量信息,承认卖家诺言状况,尽量到正规授权商铺购买。